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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公示

2025-03-03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号)要求,为落实优化校外教学点布局,加强对设点单位的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学校对校外教学点的招生能力、教学条件、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撤销沈阳奉天艺术学校、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个校外教学点,新增沈阳北华科技学校1个校外教学点;阜新市青木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因地址变化按新增校外教学点重新备案;其余8个教学点均保留。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工业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智莹

联系电话:024-25691505

                                                          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