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群工作 | 招生工作 | 成人教育 | 自学考试 | 培训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自学考试>>公告通知>>正文

沈阳市考试院关于参加2019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2019-04-10 13:29     (点击: )

20194月份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将于413日至14日举行。凡是参加20194月份自考的考生均须按辽宁省自考规定,登陆‘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只有持20194月份辽宁省自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810:0041415:00。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选择自考栏目,点击“辽宁省自考网上服务平台,选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含有考生自然信息、照片和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等内容。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110023
电话:024-25691005 传真:024-25691226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一号
沈阳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辽ICP备【07502424】号